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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发布时间:2010-03-29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根据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规程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复试原则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拟录取工作。

二、       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我所在国家教育部C类地区最低分数线(全日制环境工程专业因挂靠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资源与环境学院招生,故执行A类地区分数线)基础上,根据我所确定的按研究室招生的原则,以及我所报考各专业及研究室上线考生情况,确定我所复试分数线如表1所示。

表1 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部门

英语

政治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地质学

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40

40

70

80

320

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球深部物质与流体作用实验室月球与行星科学中心

40

40

70

80

290

环境科学

全所

40

40

70

80

290

环境工程

全所

40

40

70

80

290

报考我所考生,达到以上分数线者,均可参加复试。第一志愿未满的部门,通过调剂补足,调剂考生也必须达到以上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按120%左右差额复试等规定,确定我所复试人员名单。

三、       招生指标及复试名单确定情况

1.     我所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指标为学术型研究生47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6名。我所已经接收学术型推免生9名,本次招生计划为学术型研究生38名,全日制专业学位6名。分室招生计划为: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型研究生18名(已接收6名推免生),全日制专业学位2名;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型研究生17名(已接收2名推免生),全日制专业学位4名;地球深部物质与流体作用研究室10名,月球与行星科学研究中心2名(已接收1名推免生)。

2.     复试通知:由研究生部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研究生部进行确认。

四、       资格审核及需提交的材料

对参加复试考生要求提供以下材料,通过查验进行复试资格确认。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     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查验学生证;

4.     提交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往届生可交复印件,但必加盖单位人事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5.     一寸照片1张(体检用);

6.     考生请填报并上交经本人签名的《中科院研究生院攻读硕士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电子文档及纸质。相关表格可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网上硕士招生栏目网上下载中下载;(点击此处下载

7.     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生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     所外调剂考生需提供第一志愿单位成绩单及调剂表(原件)。并需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中完成相关调剂手续;

五、       复试安排

1.    我所研究生复试定于2010年4月15~16日进行,其中15日下午英语测试,16日业务素质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复试,复试均采用口试方式进行。各复试分组名单见所内通知

2.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单独进行,由复试老师通过口试方式完成,英语测试分为两个组进行,第一组为矿床地球化学重点实验室与地球深部物质与流体作用研究室;第二组为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与月球与行星科学研究中心。

复试时间:4月15日下午14:00开始,

复试地点: 第一组地点:图书馆楼4楼大教室,第二组地点:图书馆楼4楼研究生会办公室

3.    业务素质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内容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以及对所学专业知识的了解程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遵纪守法以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基本素质。业务素质及思想政治品德复试分三个小组进行,第一组为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及月球与行星研究中心;第二组为中科院矿床地球化学重点实验室;第三组为地球部物质与流体作用地球化学研究室。复试顺序按分组名单进行。请各位考生根据时间安排,提前到复试地点做好准备。

复试时间:4月16日,上午8:00;全体参加复试的导师在环境室会议室开会,介绍情况,上午9:00开始复试:下午2:30开始

复试地点:第一组地点: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会议室;第二组地点:中科院矿床地球化学重点实验室会议室;第三组地点;地球部物质与流体作用地球化学研究室会议室

六、       体检。

主要是了解考生的健康状况,以及体质、体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在体检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体检由我所统一安排在贵州省人民医院进行,时间是4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请各位考生早晨空腹。正常体检费用由我所负责,但如有需复查项目,复查部份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4月15日早晨7:45在我所安排外地考生住宿地点水院宾馆门口集合。

七、       录取

1.    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专业知识复试成绩占80%,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占20%。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三种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录取成绩: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进行计算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根据考生总分,按初试500满分进行换算为百分制后进行加权。

3.    录取:对于参加复试,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在我所按研究生室,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经我所进行网上公示后,上报中科院研究生院和贵州省招生办公室审审核批准后录取。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在6月下旬左右。

八、       复试工作投诉及监督

对于我所复试工作中相关问题,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由我所纪委进行监督。考生如有需要投诉和举报情况的,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纪委进行投诉和举报。

受理部门: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纪委

联系电话:0851-5891604

电子邮件:lishijie@vip.gyig.ac.cn

九、       考生调剂相关事宜

所有达到国家分数线而不能参加复试或复试后未能录取的考生,请自行联系调剂其它单位调剂。在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规定的情况下,经考生申请,我所将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但不负责联系调剂事宜。

十、       复试考生相关事项

1.     复试路费:为减轻考生经济负担,对参加我所复试的外地考生可报销由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来贵阳单程路费。请复试考生保留好车票。需报销的考生,请准备好车票在4月15日下午英语复试间隙到研究生部夏老师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有关事事项如下:

l     报销限从学校或工作所在地至贵阳的火车硬座票。

l     购买学生票的考生,按学生票面金额报销。

l     如有乘座飞机或卧铺人员,按火车硬座车票价格报销。

2.     住宿:我所为外地考生在水院宾馆安排住宿,安排时间为4月14~4月16日三天。请外地考生到贵阳后直接去水院宾馆报到。水院宾馆联系电话:0851-5584443, 8119717

3.     乘车路线:我所距水院宾馆约500米,步行即可到达,到水院宾馆交通为:

l     飞机场:可乘座民航班车在蟠桃宫下车就到(车费10元)。

l     火车站:可由火车站乘座1路汽车到邮电大楼站换乘62路公共汽车(车费1元)到蟠桃宫站下车即可。如乘座出租车,由火车站到水院宾馆10元钱左右。

2.   联系方式

如有未尽事宜或需要咨询的问题,请与研究生部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研究生部电话:0851-589117,5895477,5891911,传真:0851-589117

电子信箱: jyc@vip.gyig.ac.cn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