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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等文件的规定,为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确定定期存款存放银行,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廉政风险甚至利益输送,提高资金存放的综合效益。我所拟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定期存款银行,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选择定期存款银行。
2.拟选择银行数量:1家。
3.存放方式:1年期定期存款。到期后如需续存,再续存一年,最长存期不超过两年。
4.存款规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5.本次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的规定采取综合评分法,按评分结果排名确定资金存放银行。
二、参与银行的资格要求
参与竞争性方式选择的资金存放银行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参评银行总行在贵阳市设有分支机构,且该分支结构设立满一年以上;
2.承诺的定期存款年利率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款定价的要求及其他监管部门的规定;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应达到监管标准;
5.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6.参评银行支持在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下,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7.每家银行只允许一个主体参评。参评银行为支行的,需提供总行或贵州省(贵阳市)分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参评银行为分行或分行以上银行机构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指定服务机构授权书,参评银行指定服务机构应与最终资金存放网点一致,其营业地址需设立在贵阳市内,不得随意转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9号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财务处(行政楼303室)
3.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选择定期存款银行”项目参与意向书(参照附件1),并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
四、参评文件提交
1、参评文件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1)、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书面声明原件;
(5)廉政承诺书(附件2-2);
(6)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附件2-3);
(7)参评银行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承诺书(附件2-4)
(8)2019年度总行经营状况指标数据表(具体参照附件2-5评分指标列示,须标注年报索引)。银行已上市的,需附上已披露的2019年度报告;银行未上市的,需附上2019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9)参评银行承诺履行的银行服务方案(具体服务内容参照附件2-5评分列示指标);
(10)其他证明符合报名资格的文件;
2.参评银行应将上述材料逐份加盖公章后按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定期存款存放项目参评文件”,并注明参评银行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3.参评文件提交:评选会议召开时现场提交。
四、评选会议
1.评选时间、地点:另行电话和邮件通知。
报名银行达到3家以上(含3家)方可开评,如公告到期后,报名银行不足3家,公告时间延长,延长时限另行通知。
2.各参与银行现场开封参评文件并独自陈述本行利率报价等总体情况(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选委员会成员对竞争性选择相关问题进行质询。
3.由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参评银行进行评分,按评分结果排名第一位为中选银行,并将竞争性选择结果在我所官网公示(5天)后向中选银行发出确认通知书。(评分标准:附件3)
五、其它事项
1.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自办理定期存款之日起算;定期存款到期后若不需收回使用,可以另行协议在该银行续存1年,累计存期不超过2年;
2.特殊情况下,我所可以根据需要提前支取以上任意定期存单的存款;
3.若国家关于资金存款政策发生变化,我所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4.有关事项若有澄清和修改,将在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网站发布;
5.本次定期存款存放项目在我所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路老师0851-85895246,13985410282
监督电话:朱老师0851-85891712,13985481431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特此公告。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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