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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化学所关于统计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工作人员(副处级及以上)有关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1

 

  根据中央组织部《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中组发〔20146号)以及昆明分院转发上级部门《关于报送2017年以来副处级及以上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统计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所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有关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如下: 

  一、     请填写《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副处级及以上)统计表》(见附件)。 

  二、     请于1222日前将表格签名后交组织人事处张欢,如果出差在外,请先将电子版用自己的邮箱发至zhanghuan@vip.gyig.ac.cn,出差回来后再补签。 

  联系人:张欢  0851-85895883 

  附件:《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副处级及以上)统计表》 

  组织人事处 

  2017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