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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中心、学会:
根据院、所有关文件规定,请各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做好本部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填写职工《2014年度考核登记表》(样表附后),并于2015年1月20日前按部门将考核登记表交到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将作为2015年正常晋升年薪级工资的依据,同时也将作为职称、职级评聘依据之一。
因年度考核表将进入个人档案,请通知本部门出国、出差的同志务必用email或传真方式将总结发回,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填表要求。
1.各部门请使用院统一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样表附后),要求A4纸型,左、右边距2.5cm,宋体小4,双面打印。如个人总结内容较多,所附纸张需与原表相同。纸型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修改。
2. “本单位评鉴意见”一栏内填写本部门对该同志的年度考核意见,考核结果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3. 被考核人须在“被考核人意见”一栏内签名。
注:项目聘用人员、返聘人员也需要提交考核表,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评鉴意见。
联系人:张钰
联系电话:5891187
组织人事处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