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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3

所各处、室、中心、学会: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我所的改革和发展,激发科研、支撑、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建“和谐奋进”的研究所,所务会决定今年在全所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各研究室的课题组,所属支撑和管理的处级部门;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全所在岗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紧紧围绕研究所的中心任务,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2.  集体团结和谐、清正廉洁、集体凝聚力、战斗力强,在2012年的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  课题组要具备科研学风端正,在学科建设,争取和完成课题,发表论文,技术创新上有重大突破,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可以作为优先考虑条件。

4.  支撑和管理部门要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服务意识,管理工作效率高、成效好。具有创新意识,对所负责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取得良好效果。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2.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勤奋踏实,任劳任怨,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办事效率高,出色完成了2012年各项工作,在所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成绩突出。

3.  在科研方面,学术态度端正,积极承担重要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的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突出,并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技术创新上有重大突破,在学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4.  在支撑、管理方面,全心全意为广大科研人员服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一丝不苟,服务意识强,清正廉洁,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及管理水平,管理工作效率高、成效好。对所负责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取得良好效果。

三、时间安排及推荐程序

1.  各处室及研究中心做好本部门的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提交组织人事处(张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3年1月23日。

2.  组织人事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所务会讨论决定最后获奖名单。

四、评选数量

全所最终评出先进集体(课题组)5~8个,先进个人10~15名。国家重点实验室先进集体候选名额不超3个,其他部门候选名额不超1个;先进个人候选名额按部门人数30比1的比例进行推荐,人数不足30的部门候选名额不超1个。

五、奖励办法

对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称号者,研究所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六、其他事宜

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2012年度先进集体申请表》(附件1)、《2012年度先进工作者申请表》(附件2)。填写的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内容真实、准确,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组织人事处 

                    201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