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员信息的准确,请我所研究员及具博士学位以上职工配偶(未在所工作)的信息有所变动者,请提交如下材料:
1、配偶户口信息,是否在贵阳;
2、配偶无社会保障(各种社会保险)或有社会保障但所需费用均由自己负担的证明。
请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证明材料交组织人事处吕国英;电话:5895492;办公室:1号楼212
组织人事处
2012年12月18日
备注:配偶信息无变动,不用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