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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地质学会第十三届“青年地质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01

各研究室及中心:

 根据《关于推荐中国地质学会第十三届“青年地质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地会字〔2011〕044号)的要求,现就第十三届“青年地质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地质事业,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科学道德和学风。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文章发表后被多数同行专家公认为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者。

2. 在地质科技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3. 在传播地质知识和新技术推广工作中成绩显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重要贡献者。

4. 长期在边疆地区或常年在野外第一线从事地质工作,做出显著或突出成绩者。

5. 其获奖者的成绩和贡献必须以国内工作获得的为主,凡完全在国外获得的成果,不在评奖范围内。

(三)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推荐程序

1. 各研究室及中心做好本部门的推荐工作,并将推荐人选名单提交组织人事处。

2. 推荐名额不限。

三、报送材料

1. 青年地质科技奖推荐表(附件二),一式10份;

2. 青年地质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三)。每个被推荐人需要三位本专业、不同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填写推荐表(推荐内容和要求可参见附件四),一式10份(与附件二装订成册);

3. 主要成果和业绩的必要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包括主要论文、著作、获奖证件、部门鉴定意见、专利证书等。如主要成果系多人合作完成,则需由所在单位写明本人是成果的第几完成人及主要贡献,并附有该项成果主要负责人的证明书。单纯的研究生论文不参与评选,在职研究生研究成果,需有其指导教师的书面意见;

4.  除纸质材料外,还须提供《青年地质科技奖推荐表》(附件二)和《第十三届青年地质科技奖候选人一览表》(附件五)的电子版,发至renshichu@vip.gyig.ac.cn信箱.

四、 推荐截止时间

2011年8月15日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