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5月4日起,各机关、事业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30
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安排。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