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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地球内部物质高温高压重点实验室、月球与行星科学研究中心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五个研究机构,具有国际一流且配套的仪器设备和实验研究设施,仪器设备资产总值约3亿元。作为主持单位,目前承担有国家973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基金重大项目等多项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现根据研究所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任。
二、招聘岗位
部门 |
岗位 |
岗位数 |
研究领域/专业 |
学历/学位 |
聘用方式 |
科研 |
2 |
矿床学/矿床地球化学/构造地质学 |
研究生/博士 |
岗位聘用 | |
科研 |
1 |
大数据及人工智能 |
研究生/博士 |
岗位聘用 | |
科研岗
|
1 |
岩溶作用与碳循环/水环境等 |
岗位聘用 | ||
中国科学院地球内部物质高温高压重点实验室 |
科研 |
3 |
高温高压实验研究 |
研究生/博士 |
岗位聘用 |
科研 |
2 |
矿物学/遥感制图/天体化学/行星地质等相关专业 |
研究生/博士 |
岗位聘用 |
三、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及团队协作精神。
3.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表达能力。
4.在报到时必须出具出站证明或特别研究助理工作证明。
5.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有博士后3年工作经历或特别研究助理经历;或者具有2年博士后工作经历+本所1年特别研究助理工作经历。
7.需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已发表1篇Nature Index文章,或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已发表3篇国外SCI文章,其中至少1篇已在中国科学院SCI期刊分区的二区或二区以上杂志发表。
8.应聘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岗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入选博新计划。
四、待遇
按中国科学院及研究所岗位管理办法予以定岗,录用后试用期为半年,享受研究所相关岗位待遇,报到后即可获2万元安家费,4万元科研启动费;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可获15万元住房补贴;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退回所发安家费与科研启动费。
五、报名方式 及其他要求
1.应聘者请将附件“地化所聘用信息申请简表”和“岗位聘用申请表”及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renshichu@vip.gyig.ac.cn邮箱。
邮件名称为:部门简称+岗位+个人姓名+学历+聘用方式(如:矿床室+科研+张三+博士+岗位聘用)。(部门简称: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简称“矿床室”、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简称“环境室”、中国科学院地球内部物质高温高压重点实验室简称“高压室”、月球与行星科学研究中心简称“月球中心”)
3. 通过初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答辩时间与要求将另行通知,未通过初选人员不再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人事处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9号 邮编:550081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851-85891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