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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人民医院城北新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等相关规定,现将“德江县人民医院城北新区项目”的建设内容、污染物排放情况、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告知公众,希望公众的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德江县人民医院城北新区项目
2、建设单位:德江县人民医院
3、项目地点:德江县城北新区
4、项目总投资:105529万元。
5、项目概况:为满足德江县及周边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现阶段及发展需求,改善德江县求医人群的就诊环境,解决患者群体就诊、治疗,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保健医疗的需要。完善德江公共卫生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德江县人民医院拟在德江县城北新区建设本项目。项目位于德江县城北新区内,建设目标:建设成具有2000张床位的综合性医院,其中包门诊、急诊、医技、体检、住院病房、行政后勤、保障系统及院内生活、科研教学及医院配套建设等。建设规模:项目分两期建设,规划建筑总面积为264838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为30861平方米,医院地面建筑面积为186977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用地面积186502平方米。医院编制床位数一期按1200床,二期800床。并考虑有一定的发展余地。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施工场地粉尘及运输车辆扬尘;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剩余土方、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是医疗设备、医疗辅助设备所产生的噪音以及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医疗垃圾、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场地平场将对区域生态、景观会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可能造成植被破坏及水土的流失。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水污染
施工期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后用于绿化林地的浇灌,因此部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污染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通过文明施工,优先采用商品混凝土,修建施工围墙,主体工程设置防尘纱网,定期洒水抑尘,水泥等易起尘物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速行驶、严禁超载等措施,露天堆放的起尘物料应采取遮盖措施。
(3)噪声污染
施工期噪声通过标准化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若因施工必要,夜间必须连续施工,需事先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并公告附近居民)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剩余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堆存。室内装修产生的油漆、涂料容器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置场集中处置。严禁乱堆、乱放。
(5)生态环境
做好挖填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平场施工过程造成的生态破坏待施工完成后要进行有效的补偿。
2、运营期
(1)水污染
医院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经隔油池、生化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废水经医院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科废水及检验检疫产生的特殊污水必须按要求分别预处理后再排入污水站处理。
(2)大气污染
污水处理站要符合《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中相关要求,各处理设施池体应加盖密封,盖板设置进、出气口,把自由扩散状态气体组织起来,产生恶臭气体要求收集并进行除臭、杀菌灭活,设置专用排气筒(15米)排放。污水处理站周围应加强绿化,形成绿化带;备用发电机应采用0#清洁柴油作为燃料,产生的废气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医院产生大气污染物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职工食堂采用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高于楼顶排放。
(3)噪声污染
营运期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保养,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变配电设备在安装时应加装减震降噪装置,并设置在专用机房内;加强对院区内机动车的管理,医院内按要求设置限速和禁鸣标识;营运期排放的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院区内区域声环境质量必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要求;厂界外临公路侧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余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医院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医疗垃圾和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进行收集、储存、管理、运输和处置,定期交由有医疗废物回收许可的单位处置,其暂存间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做好防腐、防渗工作;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T421-2008)要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医疗垃圾的分类包装、消毒、毁形和密闭保存工作;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桶进行收集,定期清运至德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必须经污泥浓缩消毒池无害化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医疗机构污泥排放标准后,与医疗废物一并处理。同时对污泥清淘前要进行监测,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粪大肠菌群数监测值需≤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95%。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德江县人民医院城北新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德江县城市规划建设,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报建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区域的所有居民和单位团体及对项目建设关注的所有居民和单位团体。
2、主要事项:
(1) 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2) 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
(3) 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可行性;
(4) 项目建设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提高人居环境的作用;
(5)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6) 对项目的建设所持态度;
(7) 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铜仁市环保局、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反映自己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联系方式如下:
(1)通过电话反映: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林先生,联系电话:0851-5891264。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院长,联系电话:13985336266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铜仁市环保局;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3)电子信箱:环评单位邮箱:linjian1967@263.net;
七、公示起止时间:2015年4月2日~2015年4月11日
德江县人民医院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