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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造纸法再造烟叶及烟叶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4-0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等相关规定,现将“贵州省造纸法再造烟叶及烟叶综合利用项目” 的建设内容、污染物排放情况、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告知公众,希望公众的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贵州黄果树金叶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在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旗镇,利用2003年11月破产的贵州省青松卷烟厂土地及其部分周边土地(约279.05亩),建设贵州省造纸法再造烟叶及烟叶综合利用项目,利用废弃烟叶的烟梗、烟碎年产10000吨再造烟叶,同时利用品质较差的烟梗、烟碎进入再造烟叶生产线的制浆、抄造工段,年生产可降解的特种包装纸5000t。另外,醇提废弃的烟末、碎片,生产烟草醇提物5000t。

二、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⑴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生产废水包括施工本身产生的基坑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基坑废水可分为浇筑前基坑废水和浇筑后基坑废水。浇筑前基坑废水属于无毒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对小屯河和杨家桥水库影响小。浇筑后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不外排,对水环境无影响。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不外排,对水环境无影响。
施工期施工人员使用原青松卷烟厂的宿舍(本项目改为倒班房)及原食堂,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道,经原有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已建成的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小屯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2)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空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主要影响西南面的耕地。

(3)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昼间噪声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最大距离为80m,夜间为255m,昼间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小,夜间对255m范围内的声环境近敏感点影响较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场地平整不产生弃方,拆迁垃圾、建筑垃圾均用于本项目场地的平整,含营养物质的表土(20-30mm)作为后期绿化用土。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无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直接接入星火路延线的市政污水管网南至黄果树大街污水管网汇入开发区小屯污水处理厂接纳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小屯河,对水环境影响小。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设计和施工中重视产生废水的系统,做好基础和地坪防渗(固化),严格实施“清污分流”,生活污水排放通过规范化的污水管,选用渗漏率极低的管材,对地下水影响小。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燃煤锅炉烟气通过60m高烟囱排放,所排污染物PM10、SO2、NO2的年均浓度、典型日均浓度、典型小时浓度的最大落地浓度和各保护目标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燃煤锅炉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汞浓度能远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的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
燃气锅炉通过15m高烟囱排放,排放的颗粒物、SO2、NO2、浓度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与燃气废气一道,经专用烟道排至顶楼楼顶排入大气,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昼夜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和4a类区标准。对所有声环境敏感点影响小。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备料车间产生的废渣和收尘其收集粉尘、粉制备收集粉尘、污水处理站产生沉淀渣均送至锅炉房燃烧;醇提渣、损纸浆、回用于再生烟叶。锅炉房产生灰渣和尘泥,外售给大盛防腐材料厂生产新型建筑材料,以上固废对环境几乎无影响。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剩余污泥经脱水后,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安顺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因此,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 大气环境

对于动力扬尘,运送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密闭运输;施工车辆必须清洗后方能出施工现场;汽车在含尘路面行驶时,采取限速行驶。对于风力扬尘需采取:减少露天堆放、减少裸露地面、保证堆场表面和裸露地面一定的含水率,尤其是有风、干燥时节,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

②水环境

施工废水主要为基坑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对于桩基浇筑前的基坑废水,沉淀后外排。对于桩基浇筑后的基坑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混凝土搅拌,不外排。同时针对本项目运输车辆,应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和沉淀设施。施工期利用原青松卷烟厂宿舍作为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原有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排入小屯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声环境

降低声源的噪声源强;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在模板、支架拆卸等作业过程中,尽量较少人为原因产生的噪声。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入棚尽量入棚,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强噪声源尽量远离青松小区和安酒厂区,减少扰民现象的发生。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在22:00——次日6:00,禁止使用强噪声设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夜间连续施工,需申安顺市环保主管部门,获得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周边进行施工噪声扰民公示,通过有效方式告知周边居民施工噪声可能产生的影响,得到许可后方可施工。加强沟通:与受可能受噪声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施工单位应及早同当地居民协调,征得当地居民理解,并在施工期设立热线投诉电话,接受噪声扰民投诉,并对投诉意见及时、认真、妥善的处理。

④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到指定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场地平整不产生弃方。拆除旧建筑产生的拆迁垃圾,新建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均用于本项目场地平整,不外排。含营养物质的表土(20-30mm)单独收集后作为后期绿化用土。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25kg/d,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安顺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过滤+混凝沉淀+A/O法”,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星火路延线的市政污水管网南至黄果树大街污水管网汇入开发区小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就近排入小屯河。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星火路延线的市政污水管网南至黄果树大街污水管网汇入开发区小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就近排入小屯河。

(2)废气

①备料车间生产线每个产尘点设置集气罩,送至脉冲袋式除尘器集中进行除尘,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备用4t/h燃气锅炉废气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40t/h燃煤锅炉废气采用炉内喷钙+低氮燃烧技术+电除尘器+钠钙双碱法进行脱硫除尘后,经60m高排气筒外排。

④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与燃气废气一道,经专用烟道排至顶楼楼顶排入大气。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严格按设备产品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在车间内设吸声吊顶,车间内墙平面作吸声处理。

(4)固体废物

备料车间产生的废渣和收尘其收集粉尘、粉制备收集粉尘、污水处理站微滤+初沉池工序产生沉淀渣均送至锅炉房燃烧;醇提渣、损纸浆、回用于再生烟叶。

锅炉房产生灰渣和尘泥,外售给大盛防腐材料厂生产新型建筑材料。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剩余污泥经脱水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安顺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项目选址可行,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报建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本项目影响的居民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主要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发表对项目的看法。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贵州黄果树金叶科技有限公司

接待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接待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经济开发区宋旗镇(原青松卷烟厂厂址)

联系人: 江先生

电话:0853-2282068

邮箱:13822281353@163.com

八、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评价单位通讯地址:贵阳市观水路4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51-5891264

邮箱:406722117@qq.com

九、公众提出的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4年8月10日至2014年8月21日

 

贵州黄果树金叶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