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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东方骨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阳东方骨科医院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贵阳东方骨科医院建设项目
(2)项目概要:贵阳东方骨科医院位于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65号,项目占地面积750m2,总建筑面积约4000m2,拟建床位99张,医职人员60人,年门诊量约10000人次。项目开设有外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中医科、骨伤科专业。。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装修期产生的废气、噪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运营期的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装修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毕,现对室内进行装修便可使用
① 大气环境:装修期应特别注意油漆粉刷废气的防治问题,须制定必要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声环境:装修设备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前提下,还应加强管理和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段,遵守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其噪声影响。
③水环境:装修期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本建筑原污水管网向南侧排入顺海线,然后排入松溪河截污沟后,在御温泉附近汇入南明河排左岸截污沟,最后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处理。
④固体废物:装修阶段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少量装修固体。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贵阳高雁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装修期间产生一定量的装修垃圾,其中的油漆、涂料容器等固体废物不得随意抛弃,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⑤生态环境:本项目主体工程早已完毕,现只对室内进行装修,周边地面已做硬化处理,并已采取了相应的绿化等恢复措施。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 污水处理措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方式,屋面雨水及室外雨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下水道。
污水排入医院的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排放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顺海线,然后汇入松溪河截污沟,在御温泉处排入南明河左岸截污沟,最终排入新庄污水处理厂。
② 废气: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消毒处理后排放。
垃圾间定期清洗、喷洒除臭剂和杀虫剂,减少蚊虫的滋生,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
③ 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专用的垃圾桶内,每天由环卫工人运送至高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医疗垃圾及医院污水处理系统中经脱水处理后的污泥一起经消毒后统一收集暂存至医疗垃圾暂存室内,交由贵州省危险废物暨贵阳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处置。
④ 噪声
项目地面停车场采用限值车速、禁止鸣笛减少噪声的影响;项目水泵、配电室、备用电源均设置于一楼独立的设备内,此类设备噪声对地面环境影响不大;对于空调机要求安装在远离人群活动一侧,在满足工艺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等防噪措施使医院内部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其他区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贵阳东方骨科医院建设项目的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就能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影响区及对项目建设关注的所有居民和单位团体。
(2)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的建设情况是否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评价成果中环境现状、预测评价是否合理,拟采用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评价结论准确可信,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阳东方骨科医院
联系人:刘院长
联系电话:18185094212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851-5891264
八、保留时间: 10天
贵阳东方骨科医院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