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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扎佐东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一)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修文县扎佐东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一)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1354m2,总建筑面积14965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6615m2,商业建筑面积18451m2,地下建筑面积24239m2。项目停车位623个,绿地率30%,容积率4.0,建筑密度30.77%,入住户数974户。
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运营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汽车尾气、生活垃圾、地下车库排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 大气环境:工程原材料(水泥、砂石)以及废石渣的运输、堆放、搅拌过程产生的扬尘、泥土等可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以及清扫车轮泥土的措施来降低其对大气产生的影响。
②声环境:施工设备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前提下,还应加强管理和合理安排高噪设备施工时段,遵守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其噪声影响。
③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修建临时沉淀池,将废水回用;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排入扎佐镇污水处理厂。
④固体废物:拆迁固废和建筑垃圾将清运至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采取垃圾集中统一收集,全部清运到当地指定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
⑤生态环境:施工时尽量不破坏原有的树木,施工后及时复种草植树,绿地率达到30%。通过有效管理达到在尽量少破坏原有生态的基础上营造优美的环境
(2)营运期
①污水:小区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扎佐镇污水处理厂。
②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停车场汽车排放尾气。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经抽排风机外排,排气口设置在绿化带内,对环境影响较小。另外在项目周围道路上的扬尘和行驶的汽车尾气的排放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建议加强项目区绿化进一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③固体废物
项目的生活垃圾采用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当地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项目装修产生的废弃材料,要严加管理,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④噪声
合理布置进出道路,采用人车分流,并设置绿化带,减少噪声对居住环境的影响。在管理方面严禁在停车场内鸣号,以不影响周围工作人员的生活及休息。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修文县总体规划,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报建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1、发布公告(张贴); 2、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地址:贵阳市观水路46号
2、期限:2013年7月11日- 2013年7月20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修文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786071884;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0851-5891264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修文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修文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