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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有机生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冈县有机生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建设单位:贵州省凤冈县有机生态工业园区筹委会
3、建设地点:贵州省凤冈县何坝乡
二、规划概况
1、总体定位
贵州省凤冈县有机生态工业园区是凤冈县委、县政府为进一步加快县城经济平衡快速发展,深化“开发绿色产业、建设生态家园”战略目标而提出的县级工业园区规划。规划将贵州省凤冈县有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成为以食品加工、高新技术制造、商业物流等为主的产业集聚区,集“产业发展、交通物流、生活居住、公共服务、生态绿化”等城市综合功能为一体的有机生态工业园区。
2、规划范围和用地规模
工业园区位于凤冈县城南部,东至何坝乡塘坝,南以鄢家桥粮油储备库以南500m为界,西至何坝乡康坝,北至打水洞、兴阳米业公司,规划总用地480.14 h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95.96 hm2。
3、用地功能和用地结构
贵州省凤冈县有机生态工业园区以食品加工、高新技术制造、商业物流等为主,兼有职业教育产业、工业文化项目、商业物流、房地产项目等为园区生产配套服务的其它建设用地。园区分为3工业组团,即:三坝工业组团、康坝工业组团、鄢家桥工业组团(含塘坝商业物流组团)。
三、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规划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规划的实施在施工期由于建筑材料堆放、施工垃圾清运、交通运输等会产生扬尘,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带来一定的影响;施工期结束后,规划园区投入生产运营,园区内扬尘会随着园区绿化得到缓解,园区内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部分生产企业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和居民生活产生的厨房废气等。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规划园区产生部分施工设备冲洗废水;营运期,园区内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部分企业生产加工产生的工业废水和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园区内的噪声源主要是部分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各种加工机械产生的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及居民社会生活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园区内产生部分的建筑垃圾和废弃渣土等;营运期,园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部分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固废和居民的日常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影响
规划园区现状内用地以农用地及林地为主,规划园区的建设改变了园区的用地类型和结构,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对于大气主要污染物扬尘、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等,规划拟在分析规划园区功能布局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将重点大气污染源尽量远离居民点,同时严格园区准入条件,鼓励能耗低、工艺先进、排放废气污染物量较少的企业入园,慎重选择污染类型复杂、大气污染较重的企业入园,尽量维持园区原有的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保证园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地表水
工业园区实行雨污分流,园区内的工业企业所产生的工业废水,必须经本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III标准后,才能和生活污水一样经园区自建的污水管网排入龙泉河污水管网,汇入市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泉河。
2地下水
采取有效防渗漏措施,严防污水通过渗漏等进入地下水,防止地下水污染。规划选址区域内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废水不得向地下水源排放。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对园区内噪声超标的设备,拟采取减震座、消声器、隔声罩和隔音室等噪声控制措施;在道路两侧布置绿化隔离带,并对其带进行乔、灌、草相结合的立体布置,保证园区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的减缓措施
园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采取分类处置,综合利用的原则,不能利用的统一清运至三坝工业组团的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等必须进行专项收集。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保护园区内原有的78.58 hm2的林地,规划园区建成后按乔、灌、草搭配在园区闲置地植树种草,达到园区20%的绿化率。同时,在对新入园企业安排地块时,应先使用植被少的未利用土地,尽量少占耕地。
五、公众参与
调查结果显示,受调查公众对整个规划区内的环境现状较为满意,受调查民众中绝大多数支持规划的实施,少部分群众表示无所谓,无反对意见。针对规划,公众提出了较好的建议,主要为:(1)规划园区在建设过程应做好各项因园区建设造成的区域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环境治理的影响,减缓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2)由于规划园区的建设将占用农田,带来拆迁安置的问题,公众要求规划实施单位给予合理的赔偿。同时,在园区投入生产运行后,能为周边居民提供一些就业的机会。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本规划直接影响或间影响的社会团体和个人。
2、主要事项:对本规划实施的总体看法;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减缓措施的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对该规划提出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使“凤冈县有机生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请您到公告发布后10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851-5891264(办),13985402136 Email:linjian1967@263.net
2、建设单位:贵州省凤冈县有机生态工业园区筹委会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3985658086
公示发布单位:贵州省凤冈县有机生态工业园区筹委会
公示发布时间:2011年4月1日。
贵州省凤冈县有机生态工业园区筹委会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