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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金宏实业有限公司后山沟温泉中心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0-05-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遵义金宏实业有限公司后山沟温泉中心”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遵义金宏实业有限公司后山沟温泉中心

二、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是以温泉为中心的、集旅游、洗浴、疗养、饮食和住宿娱乐于一体的度假村。主要由温泉疗养中心、德式水疗馆、林中泡池、室外温泉泡池、温泉度假中心、度假联排别墅、单体别墅、温泉VIP会所、运动休闲场、办公楼等组成。规划接待能力1000人/d,征用建国村农业用地130亩。

该项目废水包括:1大池和泡池废水,废水排入废水收集池,经沉淀冷却后用于绿化,多余部分经两级人工湿地处理达标后排入后山沟。2冲厕、办公、餐饮废水和淋浴废水,废水采用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金沙江路市政污水管网,经遵义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高坪河。

遵义金宏实业有限公司后山沟温泉中心工程的兴建能够促进遵义市旅游的深层开发,满足冬季旅游市场的需求,很大程度上能提遵义市旅游环境质量,满足人们度假旅游的需求。为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发本次公告。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运行期产生厨房的燃油炉及在炒制的过程中产生烟气、汽车尾气排放,对空气环境产生影响。

3、污染较重的污水——冲厕废水和餐饮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外排较清洁的杂排水——洗浴废水,对后山沟、潘家坝小河、高坪河水质产生不良影响。

4、社会生活噪声噪声、进入车辆噪声、各类泵、风机和其它机械设备等的机械噪声。对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污染控制: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实施洒水抑尘措施,减少物料露天堆放,对混凝土搅拌站四周设置围护结构,减小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机械选用低声级设备,并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进行施工。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地,尽量避免占用农田、林地,减少植被破坏,临时占地及时复垦,恢复植被;施工期尽可能通过集中堆存等方式保护表层熟化土壤,待施工结束后,将其作为复垦、绿化和植被恢复用土;场址与道路两侧排水设施与绿化同时建设,保护生态环境。

2、运营期环境治理措施

(1)废气的防治

该项目厨房燃气废气和厨房油烟采用催化氧化型油雾净化器净化达标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本项目拟建露天停车场,占地1500m2,汽车尾气扩散较快,直接排入大气,对空气环境有一定影响。

(2) 废水的处理措施

大池和泡池废水,废水排入废水收集池,经沉淀冷却后用于绿化,多余部分经两级人工湿地处理后排入后山沟。冲厕、办公、餐饮废水和淋浴废水,废水采用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金沙江路市政污水管网,经遵义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高坪河。

(3) 噪声治理

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同功率低噪声的设备;安装时,基础采取减振、抗阻尼等措施,减少设备噪声。

(4)生态恢复与补偿措施

施工期生态恢复与补偿措施:对场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对受到破坏的耕地进行复垦、补偿,恢复区域生态环境;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遵义金宏实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在汇川区后山沟成功地打出了一口热水井,经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实验室等单位一年多的采样测试,结果表明:该热矿泉水质稳定,水质中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物质成分和微量元素,达到了医疗天然矿泉水水质标准,可作理疗沐浴用。为充分开发利用这一宝贵地热资源,促进遵义市旅游的深层开发,遵义金宏实业有限公司将该热水井取名为“后山沟温泉”,并投资4800万元,在遵义汇川区董公寺镇建国村后山沟建设“后山沟温泉中心”,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按本评价要求的环保措施配套完善,则项目建成后的污染影响不会改变周边村寨现有的环境质量,并可做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遵义金宏实业有限公司后山沟温泉中心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遵义市汇川区机关部门、董宫市镇建国村等

2、主要事项

1)场址选择是否合适;

2)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等污染);

3)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保护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等);

6)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7)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遵义金宏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瑞  联系电话:13511807188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联系人:林剑 联系电话:0851-5891264,13985402136

E-mail地址:linjian1967@263.net

传真: 0851-5891609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遵义金宏实业有限公司,邮编:557200;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贵阳市观水路46 邮编:550002。

八、保留时间:10天。

                                                                                                     遵义金宏实业有限公司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