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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祥裕淀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马铃薯精淀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威宁祥裕淀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马铃薯精淀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威宁祥裕淀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马铃薯精淀粉项目
二、项目概况:威宁祥裕淀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投资1500万在威宁县观风海镇白沙村新建一条年产1万吨马铃薯精淀粉的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消耗新鲜马铃薯6.5万/a,总占地面积为13333m2(20亩),总建筑面积4240m2。
三,建设项目排污分析
1、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本身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产生量为2m3/d,废水中SS浓度一般为5000mg/L;生活废水最大排放量为2.4t/d,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SS,产生量为:COD 1.15kg/d、BOD5 0.75kg/d、SS 1.3 kg/d。
项目的废水主要来源于马铃薯清洗工段废水、生产工艺废水、薯渣压榨废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废水以及厂区生活污水六部分。废水产生量为329.88m3/d,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SS、NH3-N,排放量COD:23.61kg/d、BOD5:4.7kg/d、SS:16.5kg/d、NH3-N:2.7 kg/d。
2、大气环境
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主要影响因子为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石方的挖掘、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施工垃圾的清理、车辆运输等产生的动力扬尘,以及建材和施工垃圾的露天堆放产生风力扬尘。
本项目的空气污染源包括锅炉废气、干燥热气、污水处理产生的生物气以及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锅炉烟气中SO2、TSP的排放浓度分别为215、14.42 mg/Nm3,排放速率分别为1.64、0.11 kg/h,产生量为7626. 8 Nm3/h;干燥热风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分别为15mg/m3、1.2kg/h,排放量为80000m3/h;油烟废气的产生量为0.0025 kg/h(2.7 kg/a),排放量为0.00075 kg/h(0.81 kg/a),排放浓度为0.19 mg/m3。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其噪声级一般在81-90dB(A)之间。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的各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其源强值在82-95 dB(A)之间。
4、固体废物
施工阶段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弃渣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开挖土石方全部作为平整场地;施工期4个月,则垃圾产生总量为3t。
本项目的固废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渣(干马铃薯渣、不合格的马铃薯淀粉以及回收的蛋白质),产生量为5690t/a;马铃薯冲洗水沉淀渣,产生量约72 t/a;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61.08 t/a;锅炉烟气处理产生的灰渣产生量为30t/a;煤渣,产生量为397.6t/a;包装垃圾产生量0.5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7t/a。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占用20亩旱地,对农业生产有一定影响。
施工时,扰动地表,加剧水土流失,流失的水土可能淤塞龙河,对龙河的排水产生影响。
项目建成后,产生三废一噪,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措施
施工期的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生化处理后作为农肥施用于周边的耕地或林地。
营运期生产废水中的马铃薯清洗水经KGL重力式净水器处理后回用;其余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气浮预处理+UASB+接触氧化”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入龙河。
2、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湿式操作开挖土石方,车辆密闭运输,对拌和设备采取封闭等措施减少动力扬尘;采用减少易扬程材料露天堆放,减少裸露地面、保证堆场表面和裸露地面一定的含水率,场内道路每天洒水4~5次等措施减少风力扬尘。
营运期采用双碱法去除锅炉烟气中的SO2和TSP后,经35m烟囱排放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要求;干燥热气经旋风分离器分离出淀粉后达标外排;厌氧段的生物气通过三向分离器收集净化处理后,用于生产供能;食堂油烟采用去除率为90%的油烟净化措施处理后达标外排。
3、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从噪声源头削减控制,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强噪声源远离敏感点,减少人为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加强与当地村民沟通等,以减少对声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选用带消声器的鼓风机、轴流风机,并对机组进行隔振处理,设置减震沟、安装减振器;各噪声设备均安装于室内,起到类似隔声间的作用;合理绿化;加强环境管理,严格生产运营时间等,以减少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定期运送至威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
营运期的生产废渣经干燥后作为饲料外卖;包装垃圾收集外卖;煤渣外供于建筑材料制造综合利用,不能消耗的定期清运至威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马铃薯冲洗水沉淀渣、污水处理站污泥、锅炉烟气处理产生的灰渣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威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期优化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安排,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营运期生产场地全部用水泥硬化,做好空地绿化工作。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威宁祥裕淀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马铃薯精淀粉项目符合国家、贵州省及威宁县的马铃薯发展规划,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及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并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该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因此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本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影响区及对项目建设关注的所有村民和社会团体。
2、主要事项
1)场址选择是否合适;
2)施工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造成水土流失、景观破坏、施工尘土、噪声等);
3)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废水、噪声、固废等);
4)项目建设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5)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的态度;
6)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7)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威宁祥裕淀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锦民 联系电话:13985911281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联系人:林剑 联系电话:0851-5891264,13985402136
E-mail地址:linjian@vip.gyig.ac.cn
传真: 0851-5891609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威宁祥裕淀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邮编:553100;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贵阳市观水路46邮编:550002。
八、保留时间:10天。
威宁祥裕淀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