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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金沙县安底斗酒厂年产1000吨斗酒异地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贵州省金沙县安底斗酒厂年产1000吨斗酒异地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金沙县安底镇斗酒厂年产1000吨斗酒异地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金沙县安底斗酒厂在金沙县安底镇桂花村异地技术改造年产1000吨斗酒项目,占地面积为35亩,项目总投资2800万,生产规模从年产50吨扩至1000吨。
该斗酒加工生产线可以较大幅度地提高高粱和小麦的附加值,项目建成后,充分利用了当地农业资源优势,可以解决当地一部分高粱和小麦的销路问题并带来一定的就业机会,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斗酒的知名度、对恢复斗酒文化有显著的积极意义。此外,本技改项目还可拉动当地印刷、包装、运输、煤炭、餐饮等相关行业的发展。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对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由于施工人员大多来自附近居民,施工场地不设施工营地,只设旱厕,因此施工期只有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基坑废水以及搅拌机冲洗废水。每台搅拌机冲洗废水产生量为2m3/d,混凝土养护、基坑废水等产生量约10m3/d,施工废水其特点为水中悬浮物含量高(以泥沙为主,不含有毒物质),悬浮物浓度一般在5000mg/L左右,pH值在11~12之间。
营运期废水包括洗瓶废水、窖底废水、锅底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再生废水。洗瓶废水产生于洗瓶机,产生量为29.8 m3/d,CODCr 51.2mg/L、BOD5 10.2mg/L、SS29 mg/L。窖底水产生于窖池发酵过程,产生量0.5 m3/d,主要污染物质及浓度为CODCr 14000mg/L、BOD5 3500 mg/L,呈弱酸性,含有大量的香味物质。锅底水产生于制酒车间,产生量为16 m³/d,pH在4.5左右,主要污染物质及浓度为COD 16000 mg/L,BOD5 5500 mg/L ,SS 3500 mg/L。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办公楼、职工食堂和职工宿舍,产生量为14.28m3/d,主要污染物及产生浓度分别SS 200mg/L、CODCr 250mg/L、BOD5 100 mg/L、NH3-N 30 mg/L、动植物油35 mg/L。冷却水主要来源于馏酒工序,冷却水水质与原水差异不大,仅水温升高,水温约为35℃。再生废水来源于锅炉软水制备再生过程,产生量为2 m3/d,废水含Ca2+、Mg2+、、Na+等离子,不含其它污染物。废水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将对桂花小溪及茶园河水环境有一定影响。
2、对大气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主要影响因子为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石方的挖掘、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施工垃圾的清理、车辆运输等产生的动力扬尘,以及建材和施工垃圾的露天堆放产生风力扬尘。
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有锅炉烟气、粉碎废气和食堂油烟三部分。锅炉烟气产生于锅炉房,烟气产生量为6624.6 Nm3/h,烟气中主要污染物质及浓度为SO21603 mg/ m3,TSP 2524mg/ m3。破碎粉尘产生于粉碎车间,产生量为3.65 kg/h,产生1558 mg/ m3。油烟产生于职工食堂,产生量为0.02 kg/h,产生浓度为6.54 mg/m3。废气若不加以治理,将对建设地附近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声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为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噪声等,其噪声级一般在82~100dB(A)之间。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鼓风机、循环水泵、引风机、压盖机等设备。声级在85~100dB(A)之间。
噪声若不加以治理,对厂界外150~200m范围内的桂花村住户将产生一定得影响。
4、固体废物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土石方和废弃的建筑材料。废弃土石方:本项目施工期挖土方14800m³,石方100m³。废弃的建筑材料:包括拆迁的建筑垃圾、废砖、废瓦、不符合规格的石块、已硬化的水泥、废瓷砖、废木材以及钢材、木材、铝合金等边角料。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酒糟、稻草、煤渣、废包装材料、粉尘等。生活垃圾来源于职工食堂、办公楼及宿舍,产生量为28.8 t/a。酒糟来源于制酒车间,酒糟产生量为6500 t/a,含有一定量的淀粉、蛋白质以及水分。稻草来源于制曲车间,产生量200 t/a。煤渣来源于锅炉房,产生量为250t/a。废包装材料来源于包装车间,在包装的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如碎玻璃瓶、废纸箱等,产生量为24 t/a。粉尘产生于布袋除尘器,产生量为6.5 t/a。窖泥来源于制酒车间,在下窖发酵中作用密封材料,年用为380t/a。污泥来源于污水处理站,产生量为 86.9 t/a。
5、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永久占地2.33hm2,其中占用林地1.74 hm2,占总用地面积74.7%,林地以马尾松为主;占用废弃的畜禽养殖地(养猪场)0.59hm2,占总用地面积25.3%。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场地平整对地表扰动、植被破坏以及土石方开挖增加的水土流失。
项目的建设使土地利用类型发生了永久性改变,这一变化将使区域内局部地块的功能发生改变。项目的建设将占用一定的林地,使得项目区域内生态环境生产能力下降,景观格局更加破碎。技改完成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有SO2和TSP,大气污染物在干沉降和湿沉降的作用下,直接降落到植被表面和地表。若直接降落到植被表面,可影响植被和光合作用和呼吸系统;若直接降落到地表,可改变土壤的理化性质,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效果
1、水环境
施工人员产生粪便采用旱厕堆肥熟化后作为有机肥施于附近农田。施工废水通过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排水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雨水顺地势排放。洗瓶废水和冷却水循环回用,损耗部分添加新鲜水补充。窖底水收集后回用于窖池。再生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冲渣。锅底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送入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桂花小溪。对规划小溪影响小。
2、大气环境
施工期要求对整个施工场地进行全封闭施工。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速在20km/h,尽可能匀速行驶,进入施工场地显眼位置处悬挂限速标志;对于易起尘的施工材料运输均要求密闭运输;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均要求清洗轮胎,降低扬尘的影响范围;对于易起尘的施工建材如水泥,砂石均应入库存放,以降低露天堆存的时间;对需要露天堆存的施工材料,按照“用多少,堆多少”的原则,并尽量将堆场控制在小面积的范围内,严禁大面积、零星堆存;对于露天堆场,设置塑料布、帆布等覆盖措施、必要时设置临时、移动性的围墙;如遇大风、连续干旱等天气,应减小施工量和降低施工强度,必要时停止施工;指定专人负责进出施工场地的路面清扫工作,及时清理路面扬尘,每天洒水4~5次。采取上述措施后,扬尘的影响范围可降低到20~30m。
营运期燃煤锅炉要求采用低硫煤,锅炉废气采用双碱法脱硫除尘达标后,经35m烟囱排放;粉碎车间粉尘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通过专用排烟管道至楼顶排放。
3、声环境
施工噪声要求选用低噪设备,将噪声源强降到最低;固定施工设备通过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振动部件来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维护,避免因部件松动或损坏而增加其噪声源强;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入棚尽量入棚,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在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以达到降噪效果。在施工过程中,强噪声源应尽量设置在厂区的西南侧,使其远离关心点,减少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在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禁止高空抛物,减少碰撞噪声。指挥作业中尽量少用哨子等,采用现代化通讯工具。在夜间22:00时~次日6:00时,禁止使用强噪声设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夜间施工,需申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与可能受噪声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桂花村居民),施工单位应及早同当地居民协调,征得当地居民理解,并在施工期设立热线投诉电话,接受噪声扰民投诉,并对投诉意见及时、认真、妥善的处理。
营运期采用带消声器的鼓风机、轴流风机,并进行隔振处理,设置减震沟、安装减振器,减振垫并加大基础面积及重量;严格按设备产品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定期维护保养,经常添加润滑油,使其运转处于稳定状态,从源头上防治噪声污染。各噪声设备均安装于室内,起到类似隔声间的作用,隔墙采用240mm砖墙,内外粉刷,双层固定采光隔声窗及隔声门,100mm厚混凝土屋面,在墙上开设进气口并安装消声器,设吸声吊顶等。通过减震、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噪声可降低30~40dB(A)。合理绿化。一般情况下,乔灌草相结合的绿地,平均可降低噪声2~5dB(A),高大绸密的宽林带可降低噪声5~8dB(A)。加强绿色植物和种植和管理,可适当降低环境噪声。加强环境管理。严格生产运营时间。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力度,使各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于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严禁汽车在厂区内鸣笛,并设置限速标志。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按照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的原则,尽量回收利用,将拆迁垃圾、土石方及部分建筑垃圾作为修建污水处理站和绿化带的基础材料。
营运期产生的酒糟作为饲料外卖;稻草作为沼气发酵的原料;煤渣经收集后出售给水泥厂;废包装材料由各自供应商回收;窖泥回用;污泥做为有机肥施用于农田、林地以及厂区绿化带;生活垃圾交由安底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
在施工过程中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不乱砍伐树木,减少对厂界南侧马尾松林地、北侧灌木丛的破坏,严禁乱砍乱伐。施工人员应爱护和保护野生动物,不得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不得越界施工,施工期的临时堆场设置在施工作业区。施工期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场地开挖后立即进行基础施工,按照施工多少就开挖多少的原则,减少开挖区域裸露时间;场地开挖避开雨季,可大大减少水土流失量;采取临时土袋拦档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及时对开挖坡面进行加固绿化处理。
运营期加强污水治理措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证污水达标排放,杜绝污水排放管道破裂。降低事故排放率,减少污水事故排放,减少污水排放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将固废作为资源和原材料进行回收利用,酒糟、污泥、稻草等固废不得随意堆存,不得占用附近农田堆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对锅炉灰渣的管理,不随意弃置,加强对固体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加强厂区内的绿化管理,保证成活率,指定专人负责厂区的绿化工作,达到净化厂区空气、美化环境,降低噪声等效果。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金沙县安底斗酒厂年产1000吨斗酒异地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区域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实现社会效益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金沙县安底斗酒厂年产1000吨斗酒异地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影响区及对项目建设关注的所有村民和社会团体。
2、主要事项
1)场址选择是否合适;
2)施工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造成水土流失、景观破坏、施工尘土、噪声等);
3)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废水、噪声、固废等);
4)项目建设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5)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的态度;
6)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7)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金沙县安底镇斗酒厂
联系人:李伟利 联系电话:0857-7416559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联系人:林剑 联系电话:0851-5891264,13985402136
E-mail地址:linjian@vip.gyig.ac.cn
传真: 0851-5891609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金沙县安底镇桂花村金沙县安底镇斗酒厂,邮编:551802;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贵阳市观水路46邮编:550002。
八、保留时间:10天
金沙县安底斗酒厂
200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