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博士后工资,大幅提高博士后人员在站待遇
根据我所学位委员讨论,经所务会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所流动队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到我所进行博士后工作,决定对目前博士后的工资办法进行改革。改革后我所全脱产博士后在站期间工资由协议工资加绩效津贴两部份组成。协议工资标准为全脱产在站人员为5000元/人月,外籍博士后人员为6000元/人月。除此以外,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申请科研项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获得的科研成果按我所在职人员标准计算绩效津贴。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提供两室一厅住房一套。
在提高博士后待遇的同时,也将对博士后在站期间进行更加规范的管理。促使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取得更多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为加强博士后的管理工作,自2007年8月1日起,对外启用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印章。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0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