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科院地化所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21年,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以及中科院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认真学习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结合研究所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充实公开内容。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地化所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通过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所内网、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发布信息,对相关规定、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科研成果、人事人才、科学传播等工作信息进行全方位公开公示,积极主动发布各类工作信息,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研究所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地化所主动公开的信息条数共2101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共62件;2021年网站完成改版,通过所网站栏目主动公开信息2407条,其中新闻动态917条,其它动态信息1490条。

  2、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积极联系中央、地方报纸及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有关地化所重要进展、动态等共56篇(次)。

  3、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中科院地化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49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地化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地化所依照相关规定要求,有序地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所网站、所内网及微信平台,较为全面地反映了研究所各方面的工作情况。

  2022年,研究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健全研究所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拓宽和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提升工作人员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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