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中心:
根据人事档案管理要求,请档案材料生成部门或个人提交以下应归档材料,提交材料时请填写移交材料目录清单(见附件)一式两份,组织人事处档案专职管理员张钰签收后返回一份给提交人,因部门或个人原因未提交材料导致职工个人档案材料缺失的,由相关材料产生部门或个人负责。
2018年产生的档案材料或之前未移交的材料请于2019年7月10日前交到张钰处,2019年产生的档案材料全年及时移交。
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提交部门或个人:本人)
提交《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已提交的请忽略此项)。
二、履历类材料(提交部门或个人:组织人事处负责调配工作人员)
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
三、 自传和思想类材料(提交部门或个人:党办、本人)
入党时或政审时形成的《个人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
四、 考核鉴定类材料(提交部门或个人:组织人事处、党办、各处室、中心及本人)
1. 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
2. 考察材料:对干部进行考察所形成的材料。
3. 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
4. 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
5. 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
6. 对干部、党员、团员进行鉴定所形成的材料。
五、 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提交部门或个人:教育处、组织人事处博士后负责人、本人)
1.专家推荐书、报考、入学、毕业登记表、成绩表、授予学位决定书。
2.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
3.博士后入站介绍信、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期满工作登记表等。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00年以后教育部留服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6.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
7.入选重大人才工程证明材料。
8.职业(任职)资格和岗位晋级竞聘审核表。
六、 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提交部门或个人:党办、组织人事处)
1. 政治历史情况审查。
2.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及说明,证明。
3. 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
4. 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
七、 党、团类材料(提交部门或个人:党办)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党员登记表。
2.停止党籍、恢复党籍,退党、脱党,保留组织关系、恢复组织生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
3.加入或者退出民主党派等材料。
八、 表彰奖励类材料(提交部门或个人:本人)
主要有表彰和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先进事迹以及撤销奖励等材料。
九、 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提交部门或个人:党办(纪监审办))
主要有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等。
十、 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提交部门或个人:组织人事、党办、对外合作处)
1.工资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审批表、调标表。
2.录用、聘用、招用、入伍、考察、任免、调配、军队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辞职、辞退。
3.任免材料。
4.出国(境)审批材料。
5.参加副省部级以上党代会、人才会、政协会议等证明材料。
6.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提交部门或个人:组织人事处负责调配人员、本人)
1.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2. 工作调动介绍信。
3. 体检表。
4.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 个人的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证等证件有挂内容复印件。
附件:《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人事档案材料移交目录》
联系人:人事档案管理员 张钰 办公电话:85891187
组织人事处负责人张欢
组织人事处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