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副研究员三级及项目副研究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所务会决定开展副研究员三级及项目副研究员岗位聘用工作,其他岗位聘用工作春节过后再开展,兑现时间均为2013年1月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申请人向组织人事处提交《岗位聘用申请表》。(注:两份,双面打印)
2.组织人事处、科技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者进行答辩,聘用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评议和投票,获2/3及以上应到委员赞成票的,可推荐为拟聘人选。
4.所务会审议并确定拟聘人选。
5.所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或变更《岗位聘任合同》,同时《岗位聘用审核表》进入个人档案。
二、申报截止日期
2013年1月23日
三、基本任职条件(同去年)
注:被聘为项目副研究员期间工资及所有待遇与原级别相同,ARP与个人档案中的信息不变。
四、说明
1)已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可等同于1篇SCI论文;
2)出版科技专著(20万字以上)1部等同于SCI论文1篇;参加撰写单独章节的等同于1篇中文科技期刊;
3)论文摘要不计入统计;
4)成果统计截止于2012年12月31日
电子版请发送至renshichu@vip.gyig.ac.cn,纸质版请交组织人事处 冯愿楠
联系人:张欢、冯愿楠
联系电话:0851-5895883;0851-5891187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组织人事处
201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