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各处、室、中心、学会:
为进一步加强所人事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统一,做好所职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组织人事处将在每一年度的7月份向各个部门和个人收集上一年度形成的个人档案材料。现将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汇总如下:
第一类:履历材料 (材料形成或收集部门:组织人事处)
第二类:自传材料(材料形成或收集部门:组织人事处)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材料形成或收集部门:组织人事处(党办))
第四类:学历学位、技术职务、学术水平、培训材料
(一)学历学位材料(本人学位变动及时提供给人事处)
(二)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材料(材料形成部门:组织人事处)
(三)反映科研学术水平材料(材料形成或收集部门:科技处)
(四)培训材料(本人 、组织人事处(党办))
第五类:政审材料(党办)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党办)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本人、组织人事处、科技处)
第八类:涉纪涉法材料(组织人事处)
第九类:工资待遇、任免离退、出国出境、会议代表材料
(一)工资待遇材料(组织人事处)
(二)职务任免材料(组织人事处)
(三)出国出境材料(科技处)
(四)会议代表材料(本人、党办)
第十类:其他材料(本人、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张钰
电话:5891187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