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06

所属各处(室、中心):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推进我所的改革和发展,激发广大科技、支撑、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建“和谐奋进”的研究所,所务会决定今年在全所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各研究室的课题组,所属支撑和管理的处级部门;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全所在职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紧紧围绕研究所的中心任务,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2、集体团结和谐、清正廉洁,各项工作开展规范到位,有声有色。充分调动本部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在2010年的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制度完备,管理规范,工作有计划、有落实,监督考核到位,效果良好;大多数成员工作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全体成员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稳定,工作氛围良好。

4、项目组负责人或领导班子集体认真负责,开拓进取,率先垂范,廉洁奉公,得到本部门职工的拥护,集体凝聚力、战斗力强。

5、科研部门要具备科研学风端正,在学科建设,争取和完成课题,发表论文,技术创新上有重大突破,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成果。尤其是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可以作为优先考虑条件。

6、支撑和管理部门要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服务意识,管理工作效率高、成效好。具有创新意识,对所负责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取得良好效果。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清政廉洁,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勤奋踏实,任劳任怨,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顾全大局,办事效率高,出色完成了2010年各项工作,在所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成绩突出。

4、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所里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5、在科研方面,学术态度端正,积极承担重要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的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突出,并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技术创新上有重大突破,在学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6、在支撑管理方面,全心全意为广大科研人员服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一丝不苟,服务意识强,依法行政,清正廉洁,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及管理水平,管理工作效率高、成效好。对所负责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取得良好效果。

三、时间安排及推荐程序

1、 2011年1月6日至15日,各处室及研究中心做好本部门的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提交组织人事处。

2、2011年1月16日至20日,组织人事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所党委和所务会讨论决定最后获奖名单。

四、评选数量

全所最终评出先进集体(课题组)1~3个,先进个人10~15名,各处室及中心根据本部门的情况确定候选名额。

五、奖励办法

1、本次评先表彰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两项。

2、对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称号者,研究所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六、其他事宜

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2010年度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1)、《2010年度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填写的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内容真实、准确,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组织人事处 

                    201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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