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处置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07-26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关于印发《中国 

  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处置危险化学品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处、室、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处置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所务会审议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201873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处置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件灾难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件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对环境的危害,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二)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所领导统一指挥下,各事件应急行动小组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三)做到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发生事件的研究部门是事件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事件发生后,应迅速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同时报告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应急管理和事件预防相结合,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内部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件,包括:危险化学品在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爆炸、泄露、环境污染等危险化学品事件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系指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化学品。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由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总负责,其职责包括: 

  1.研究所内部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调查、调解和善后处理。 

  2.制定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3.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报送。 

  4.了解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和教育工作。 

  5.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6.做好与科学院、昆明分院和当地各级(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 

  (二)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由各行动组在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具体实施,行动组的划分及其职责分工是: 

  1.现场指挥协调组:传达贯彻现场总指挥指示;报告事件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行动组开展工作;制定信息发布人;收集并发布事件信息;指挥调动所内车辆;负责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输送现场人员。 

  2.抢险救灾和安全保卫组:扑救初起事件,配合专业部门抢险救灾、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件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导交通;收集相关证据。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事件现场通讯、供电、供水、食品和临时住宿等;负责水、电、气方面与当地政府的相关部门沟通联系。 

  4.医疗救护组:设立现场救护场地;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初步处置;联系救护车辆和各大医院;运送伤员。 

  5.物资供应组:保证现场所需要的物资和资金。 

  6.预备机动组:完成现场指挥临时安排的工作。 

  7.善后事宜处理组:做好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8.事件调查组:按照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单独或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四、处置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工作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部门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工作,并向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严重可直接拨打报警电话。 

  (二)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接报后,按程序及时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科学院、昆明分院主管部门报告。 

  (三)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判明情况,作出紧急部署,通知各行动组启动应急预案。 

  (四)各行动组接到通知后立即就位,在现场总指挥调动下开展工作。 

  (五)引导专业抢险人员、公安人员进入现场。 

  (六)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和与事件相关的痕迹物证。 

  (七)开展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提交调查报告,并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 

  (八)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培训和演练 

  (一)所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对职工和研究生的危险化学品知识培训,使其了解研究所处置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掌握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基本技能和危险化学品事件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二)所后勤处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并定期组织演练,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管理知识、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应急过程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应急处理主要程序、应急器材的使用、抢险救助技能、各种应急部署执行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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